2023年厦门市海沧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我司受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综治队伍建设小组委托拟招聘应急综治队专职消防员若干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急综治队专职消防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心村(居)工作,愿意履行应急综治队专职消防员工作职责的;
4.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 退役军人或持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应急综治队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灭火救援工作以及上级安排其它的任务。岗位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工作期间应服从区主管部门、街道的安排与调剂。
四、薪酬福利。年综合薪资福利待遇约10万元(含工资、奖金、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等)。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六、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扫:附件“应聘报名登记码”登记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联系电话:0592-609360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联系人:陈女士。
七、招聘办法。招聘采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我司将对应聘者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筛选,择优通知参加测试。
八、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应聘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3天。
十一、聘用。经招聘录用人员,与厦门市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工作地点和岗位。拟聘用人员安排在海沧区消防专职小站或各街道(村居)工作,工作期间应服从区主管部门、街道的安排与调剂。
十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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