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对符合要求的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律观念,品行端正;与其它单位无劳务合同,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无散视、口吃、重听、色盲、纹身,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本人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无精神病史;无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5、年龄:18至35周岁;
6、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10月10日前取得);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退役军人;
8、具有C1驾驶资格,公务写作、新闻采编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周宁县公安局2楼政工室201
3、联系电话:0593-5634701
4、报名资料:有意愿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系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报名表以及政审表
(二)笔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45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面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检、政审
1、笔试、面试和体能成绩分别占比4:4:2(以下简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
3、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成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培训
五、福利待遇
根据人员岗位、层级的不同,具体工资标准按照《周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主动弃权;
(二)从周宁县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三)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四)食宿自行解决;
(五)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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