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导员)招聘14人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总量控制,精干增效。
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3.把握标准,人岗匹配。
4.专业导向,着眼发展。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0:00至9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jobgov.com/,注册账号,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选取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研究方向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
(4)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院党委审定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试教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试教:笔试成绩排名招聘计划人数5倍之内的人员入围,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5倍时,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试教分为授课和实际操作2个环节,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授课和实操分别占试教成绩的50%。
(2)教导员
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成绩排名招聘计划人数5倍之内的人员入围,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5倍时,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岗位专业知识、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等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组训施训能力(军事技能、体能),总分100分。
(3)辅导员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成绩排名招聘计划人数5倍之内的人员入围,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5倍时,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岗位专业知识、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等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笔试、面试、试教(含实操)、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含实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政治审查)、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资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协议。
2.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73702(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473710(纪检监察室)
投诉邮箱:cshyjjjcs@163.com(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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