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2名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孕育“美丽经济”,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有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大专学历,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农业科研生产等工作经验。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公务员,事业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监会成员等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3年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需经过应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遴选、组织考察、录取聘用等程序。
(一)应聘报名
设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0日17:00。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简历、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和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所需要的佐证材料等扫描件和本人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及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一并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swhhwxczx@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明:XXX应聘XX村职业经理人。报名咨询电话:0660-3425938(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由所在街道、村(社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和佐证材料等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匹配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遴选方式
直接采取面试遴选的方式确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按照宁缺勿滥原则,如无符合要求的人选,经招聘小组研究后,取消本次岗位招录。
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由招聘小组商议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将在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总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招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合同期限。农村职业经理人为村(社区)经济联合社聘用人员。
聘用前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三、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
报名人员被聘用后,在招聘村(社区)工作,即遮浪街道施公寮村,东洲街道湖东村。
(二)薪酬待遇
农村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年总工资约为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福利费、工会费、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6500元/月,按月度发放。试用期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的65%、剩余35%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一次性补发。绩效工资由所在村(社区)根据事先制定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发放。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试用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表现优秀,可由所在村(社区)提出,经街道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考评,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
(三)其他福利
农村职业经理人符合我区人才引进计划补助条件的,可同等申领相应补助。
四、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将适时通过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同时提供一名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三)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应聘资料,将严格保密,不再退还。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首日。
(六)因本次招聘涉及2个村,请报名人员务必在应聘报名时明确选择所应聘村;依照实际情况,应聘者均需服从调剂分配。
(八)本次公告不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表.docx
附件2:2023年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村职业经理人应聘报名表.docx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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