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四川攀枝花东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8名,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pzhdqrc.com/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办法(试行)》(攀东退役军人〔2023〕27号)规定,此次中小学教师招聘中,面向退役军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2名,岗位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及其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及其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11日及其以后出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情况表》)。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 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岗位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00时—10月15日16:00时,报名入口为:(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16:00期间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1日9:00时-2023年10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岗位情况表》中的“咨询电话”向区教体局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0月11日-10月16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18:00时内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攀枝花东区机关办公大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向社会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24:00时期间登录(https://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在攀枝花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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