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聘用制书记员。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三)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
(四)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报名地点:沙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点此下载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照片电子版。
资格审查:沙湾区人民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项目为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
1.计算机操作测试(占总成绩的70%)
①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②地点:沙湾区人民法院。
③内容: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基本法律知识。
2.面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23年9月25日下午14:00-16:00。
②地点:沙湾区人民法院。
③面试比例:计算机操作测试完成后,根据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按比例减少招录名额。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公布成绩
1.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公布考试总成绩。
2.地点:张贴于沙湾区人民法院公示栏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4.体检合格者由沙湾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与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三)单位机关食堂提供早、中餐,餐食价格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不提供住宿。
(四)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工会、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33—3447751
监督电话:0833—3434052
本公告由沙湾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沙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全程监督。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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