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9名,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9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聘5名;面向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8名(男性4名、女性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男性8名、女性8名)。
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岗位一 | 5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面向退役士兵 |
岗位二 | 4 | 男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面向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
岗位三 | 4 | 女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岗位四 | 8 | 男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岗位五 | 8 | 女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
3.善于学习,身心健康。
(二)岗位要求
1.户籍要求:①金华市(金华大市);②目前在金华市本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户籍不限;③金华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④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人员,即:1982年9月18日(含9月18日当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从本区离职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按照报名网站内容如实填写。
4.加分项目与分值
(1)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2)退役士兵加分: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5分/次,加分可累计。加分材料依据个人档案,由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1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婺城区人民政府北楼2329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2323683),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5.资格审查
由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3日
笔试准考证将发送到报名系统。考试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由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60%)。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婺城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退伍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件相关材料,以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为准。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40%)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可按照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由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或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婺城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公示聘用前或拟聘用公示期期间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筹分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社保缴纳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
(二)招聘过程中,如遇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1:2)的,对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核减,核减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
(三)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5年的承诺书。
(五)建立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后备人员储备库。面向面试合格但未聘用的考生建立后备人员储备库。当社区出现人员缺岗需补员时,可按照相应岗位顺序(男:岗位二、岗位四;女:岗位三、岗位五)依次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储备库自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之日起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储备库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
(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说明的,请关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八)新入职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周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2323683(区民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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