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秋季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西南石油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2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南石油大学网站[www.swp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南石油大学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成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二段1号(原油院路30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油气田开发工程(联合石油机械工程)成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1989年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1991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大学,石油主干学科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学校现有15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本科具有招生资格专业78个(其中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73个),有2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国家特色专业,15个工科专业通过认证,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四川省特色专业,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11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西南石油大学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29个,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8个。
其他相关详细情况可在西南石油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秋季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10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西南石油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通过本次公招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来校报到后,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须全职在我校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
(三)学校根据招聘人员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方式: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至10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至10月6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
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西南石油大学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swpu.edu.cn/rsc,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秋季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报考信息表
缴纳了笔试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下同)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单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南石油大学10月7日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所缴费用,成都人事考试网将在10月20日之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限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主要包括: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时间地点
本次笔试暂定于2023年10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10月27日前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419009992@qq.com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西南石油大学会统一汇总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查分。查分结果于2023年11月1日12:00前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9月25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至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行政楼401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303231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南石油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西南石油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南石油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11月2日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我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⑥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原件1份;
⑦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⑧有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校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⑨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毕业学校(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含研究生工作部门)出具;在校期间所获得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①-⑤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第⑥项,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第⑦项,第⑧和⑨项根据个人实际符合岗位要求提供。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西南石油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安排心理测试(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不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 、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南石油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南石油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南石油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南石油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南石油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西南石油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由学校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南石油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西南石油大学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西南石油大学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西南石油大学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南石油大学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西南石油大学研究同意后,发出公开招聘确认通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
西南石油大学凭确认通知,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南石油大学通知为准)到西南石油大学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有关事项将提前在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省教育厅和西南石油大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3032319(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
电子邮箱:swpuzp_rsk@163.com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028-61802812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3032400(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秋季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西南石油大学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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