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大方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2名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干部职业化改革,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工会队伍,根据《贵州省总工会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贵州省总工会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黔工总字〔2020〕39号)《毕节市总工会 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毕工发〔2017〕49号)和《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审核2023年全省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计划的复函》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大方县总工会决定公开招聘2名社会工作者,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岗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方县户籍或大方县生源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2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23年9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大方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法: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地点:大方县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大方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857-5221625。
(五)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在“大方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二份(不收手工填写表),并在“本人确认签字”处亲笔签名,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户口本原件,收取复印件)。
3.“大方县户籍或大方县生源”是指截止到报名时户籍在大方县的人员,或原为大方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出示户口本原件,收取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审核人员有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政审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顺延递补。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大方县总工会会议室
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21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大方县总工会会议室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计划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将在“大方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法院登记严重失信对象的;三是截至2023年10月20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的。
八、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大方县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大方县总工会集中拟招聘人员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岗,并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县总工会报到,由县总工会派遣到各岗位开展工作,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合同要求
经考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续签。
九、待遇
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每月3200元,县总工会为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承担。
十、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成立大方县总工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县总工会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7-5221625。
(二)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本公告及相关事项解释权属领导小组。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大方县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岗位职位表.docx
附件2:大方县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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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总工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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