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工作,根据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8名(因工作需要,只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在外省服役或在我省部队服役的退役士兵;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湟中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过,本人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自愿报名,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休息日正常报名)。每日8:30-17:00时。
2.报名地点:湟中区公安局院内
联系电话:见原文。
3.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薄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加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7)小二寸近期浅蓝色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考生如实、全部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报名单位保证报考人员资料安全、保密、不泄漏。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毕业证、户籍身份、加分资料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录入人员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发现考生报名资料造假,即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加入考试通知QQ群。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200元,缴费报名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占笔试的60%),公安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的4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考生因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主动提出退出,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测试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按招聘岗位需求1:3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岗位适应、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七)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湟中区公安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培训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总成绩递补。聘期内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纪委、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971—2272811
五、薪酬待遇
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执行,最低不低于3000元,另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需说明的事项
(一)年龄、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二)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3分;
2.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3.二级或以上运动员;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证书或奖牌的,加3分;
4.有摩托车驾照的加3分;
5.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三)笔试成绩相同的,相同成绩全部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招聘辅警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五)本年度本岗位如有空缺,将按本次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要求。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健康管理。所有考生应当服从招聘组织单位健康管理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3.考试通知。本次招聘考生QQ群为考试相关通知发布渠道,所有通知均视同在群考生已收到。
咨询电话:https://mp.weixin.qq.com/s/JQyJtmoPuDd-qLYSuk-N6w
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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