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勤务辅助人员19名(男性18名,女性1名),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各项公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勤务辅警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矫正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月平均工资约2300元(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五楼511(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较场坝路7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不低于60分。(附件:参考复习题)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14:30。如遇特殊情况需择日再考的,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马边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按录取人数3倍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到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并在“平安马边”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试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4×10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平安马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体检时间体能测试后确定。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不得再次报考,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给出试用期鉴定,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首次为七年。
十、其它事项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平安马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本公告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833-45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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