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管理岗位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如不能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证明,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学历要求为统招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获相应学历、学位。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网站(http://111.43.18.109:81/zp.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后即可选择应聘对应岗位。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政审表》(附件3);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上传到“其它附件”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复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后,关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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