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西州泸溪县公安局第三轮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应的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巡警大队身高1.7米及以上,其他岗位身高1.65米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巡特警,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7、同等条件下,持有车辆驾驶C证、摩托车驾照证件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优先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等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8日。
2.报名地点:泸溪县公安局信访室(一楼球场旁)。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官(士兵)证,填写《泸溪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4张),现场测量身高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 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报相关部门确定是否开考或者核减招聘计划。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
笔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一周左右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对象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测试项目评分及流程参照《公安机关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30岁以下4分30秒、31岁以上4分45秒合格)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因本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主动说明并及时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面试
本次面试不设置面试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七)考察
泸溪县公安局负责政治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五、保障与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转正之后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巡特警勤务辅警月工资2600元左右,其他勤务辅警月工资2100元左右,值班勤务期间,单位统一安排就餐。
六、本次招聘由泸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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