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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名

2023-09-22 10:05:27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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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名,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景洪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景洪惠工”)根据西双版州各级工会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定向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2023年西双版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2023年西双版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二)岗位职责

1.综合业务岗

主要参与推动各类单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帮助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三新”领域劳动者等群体的建会入会工作。

2.组织建设岗

主要参与推动各类单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帮助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三新”领域劳动者等群体的建会入会工作。

3.宣传教育岗

主要参与工会宣传教育和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参与工会网上工作和职工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参与职工阵地管理服务。

4.劳动和技能竞赛岗

主要参与组织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帮助职工规划职业发展;参与劳模先进选树宣传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工会社工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工会干部、工会社工人才的培训服务工作;参与为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提供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能力,满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需求的其他社会服务。

5.劳动法律监督和援助岗

主要参与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商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参与指导企业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内(出生日期在1988年9月30日之后)的西双版纳州户籍(公告之日止)人员。

2.具备承担繁重工会工作的必要身体条件和心理抗压能力。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党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同等条件下,服务保障过工会大型活动,具备较为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热爱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总工会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景洪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各个招聘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西双版纳州总工会网站和“景洪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根据所选工作区域填写相应的岗位代码(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景洪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景德路28号)。

(三)资格审核材料

1.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在15KB-20KB之间,格式参考:200像素(宽)×280像素(高),电子版1张和纸质版2张(背面注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承诺书》。

5.个人征信记录。

6.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四)考务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1.因本人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2.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3.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情况,仍然报名的。

4.不按要求递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五)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一个岗位代码),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考试方法、内容、时间及综合成绩

(一)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

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

《工会法》《工会章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工会工作相关政策(以上资料均可从网上下载学习),以及社会工作、党群服务工作、时事政治、综合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

(3)笔试分值

满分100分。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在景洪市城区学校,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3年10月14日,最终确定的笔试时间及详细笔试地址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时需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二代社保卡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6)公告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西双版纳州总工会网站和“景洪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

2.面试

(1)面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与团队协作等综合素质。

(2)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时,招考计划录用人数将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及相关事宜通过西双版纳州总工会网站和“景洪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3)面试递补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分报考岗位进行。

(5)面试分值

满分100分。

(6)面试时间、地点

关注西双版纳州总工会网站和“景洪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3.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按照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成绩在西双版纳州总工会网站和“景洪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

(一)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景洪惠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递补

(一)体检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二)递补顺序:首先,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其次,同一岗位考生人数不足的,按照报考同一区域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第三,同一区域考生人数不足的,按照其余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时,有组织参与大型工会活动经验且具备较为突出的组织协调能力者优先考虑。

聘用及管理

(一)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景洪惠工与受聘人员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景洪惠工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景洪惠工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待遇3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试用期满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4000元(含个人的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实行由低到高薪酬管理晋升机制,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工资体系,绩效工资按制度考核方式发放。

(二)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根据其学历、在岗工作年限、业绩、受聘职级、业务能力和获取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情况,制定职业发展正常晋升通道和薪酬管理晋升机制。

(四)按景洪惠工规定享受国家节假日及员工生日慰问。

(五)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轮训和有关社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六)享受双休、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考生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一律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进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环节放弃的人员,需于该环节开始之前3天向景洪惠工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书面申请。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参加面试后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景洪惠工人才库进行管理(管理期1年),若有岗位空缺,从该库中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择优递补。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景洪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

13330487911(玉老师)

监督电话:

0691-2581695(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附件1:景洪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人才报名表.xlsx

附件2:景洪惠工社会服务中心2023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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