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永兴县竞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16人,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原文如下:
根据人事部 6 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考试的方式,在本县公开竞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6名,特公告如下:
一、竞聘人员职(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竞聘职(岗)位数
本次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竞聘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岗)位共16名。其中:第一类4个、第二类5个、第三类7个。如果任意一类的报名人数低于1:10的比例,再统筹调剂职数。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出现低于1:5的情况,则相应核减职数。
(二)竞聘范围
1.县内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含“差额编制,全额保障”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人员”。
2.原乡镇农业“四站”、企业安监站、劳动保障服务站待分流人员中经综治、纪委监委联审合格的人员,但之前参加过竞聘考试,且竞聘成功却放弃择岗机会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以下简称“第二类人员”。
3.2019年由县政府安排至各乡镇(街道)工作的2006-2010年带安置卡入伍的退役军人(含未上岗人员,但已取得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以下简称“第三类人员”。
(三)竞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3.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必要的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第二类人员经联审合格的和第三类人员对此可不作要求)。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未满一年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处分期限未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二、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竞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择岗、公示等程序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一)报名
1.报名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完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上交;②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贴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两份上交县人社局、一份自己所在单位留存,见附件2);③上交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所在单位和本人名字);④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3)。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3.报名地点:
①县城区事业单位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到县人社局办公二区二楼会议室报名(县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人:联系电话:0735—5535953);
②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2019年安置的2006-2010年带安置卡入伍的退役军人(含未上岗人员)、原乡镇企业安监站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人员到各自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公室报名;
③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和原乡镇水管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水产站待分流人员到各主管部门人事股报名。(县水利局人事股联系人:邓黄鹏,联系电话:5520928;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联系人:邓细芳,联系电话5561957;县农机事务中心人事股联系人:李炽庆,联系电话:8190900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人事股联系人:马美利,联系电话:5522370)。
(2笔试
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初定永兴县树德中学
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3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初定永兴县委党校
3.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的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当天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没能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等额确定16名考察对象(第一类4名、第二类5名、第三类7名)。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下列顺序确定考察对象:①按工龄进行排序,工龄较长的确定为考察对象;②如工龄一样,学历(国家承认)较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③如工龄、学历都一样,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较高的或取得时间较长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县纪委监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列入考察的对象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择岗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择岗阶段。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编办协商制定择岗方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序由竞聘者自主择岗,放弃择岗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12380-6、5521855、5535953。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县人社局下文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经费保障问题。此次竞聘考试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二)关于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补缴问题。竞聘成功无欠缴养老保险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竞聘成功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奖金、乡镇工作补贴、养老保险等待遇从办理相关手续后,正式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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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永兴县公开竞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2.同意报考证明(模版).docx
3.2023年永兴县公开竞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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