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需面向三台县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名额: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0日-200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办公室。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下载或到305办公室领取)。
5.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9月27日9:3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参加考试,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技能考试分为电脑录入和表格制作两部分,电脑录入40分,表格制作60分,两项合计为100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技能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
由本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四川职优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四川职优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劳务派遣人员不解决户籍迁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 “三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16-5338287
监督举报电话:0816-5223298。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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