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东莞市技师学院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第一批次10人,原文如下:
东莞市技师学院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0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限制根据各岗位需求设定(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dgjs22293101@126.com)。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个人简历和《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成压缩包后统一寄送,邮件名称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时间
9月25日至10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10月7日至10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技师学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流程。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①试讲:考生现场备课15分钟后进行10分钟的片段教学现场试讲。
②面试:10分钟现场考核。
③实操:各专业按专业的要求开展实操考核。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入围考试者。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为合格分数线。
(1)专业教师岗考试以“试讲+面试”和“实操”两个环节的形式进行。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达80分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量1:5进入实操环节。当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技术人员岗和教辅人员岗考试以“面试”+“实操”两个环节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达80分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量1:5进入实操,当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实操。
2.考试总成绩计算
①专业教师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20%+实操成绩×50%。
②专业技术人员岗和教辅人员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在所有项目考核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技师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交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ghrss.dg.gov.cn/)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82920299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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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技师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第一批次岗位表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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