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弋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编外聘用特殊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3年弋江区小学编外聘用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四)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及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弋江区在编和编外聘用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安徽慕嘉新创产业园1号楼四楼)。
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弋江区小学编外聘用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填写完善、贴好照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现场报名(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携带《2023年弋江区小学编外聘用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1.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合计不超过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和现场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教学基本功和综合能力、仪表举止等;现场提问回答时间5分钟,现场提问为1个问题,主要考察教师职业素养。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当天实际参加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合计超过20人,则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包括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修养等),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没有笔试环节,总成绩以专业测试成绩为准。
4.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若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专业测试时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若增设笔试环节,拟参加笔试人员须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现场交笔试费45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报名费不收现金,缴款方式为支付宝、微信、银联扫码缴纳,请保证电子账户余额充足。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依据有关政策,经审批可免交费用。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招考过程中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本人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
6.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具体时间详见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未按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三)体检及考察
拟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有关要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入职前需进行准入查询。对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对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聘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按专业测试时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公示与录用
对经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入职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教育系统区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弋江区教育局、弋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3年弋江区小学编外聘用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s://www.yjq.gov.cn/zxxx/gsgg/index.html)查询。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53-4831703
区人社局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553-4820970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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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教育局 弋江区人社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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