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司法协理员及社区工作者102名
根据《甘南州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甘南州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实施方案》和《夏河县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司法协理员及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辅警60名(其中男性52名、女性8名),职位代码:202301,主要配备到基层派出所,从事村一级警务辅助工作。
2.司法协理员28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14名),职位代码:202302,主要配备到基层司法所,承担基层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3.社区工作者14名,职位代码:202303,主要配备到社区从事社区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
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4.夏河县户籍。
(二)岗位条件
辅警岗位:18岁以上、30周岁(含)岁以下(2005年8月31日至199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及以上;双眼裸视力不得低于4.8(含矫正视力),无红绿色盲,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司法协理员岗位:18岁以上、35周岁(含)岁以下(2005年8月31日至1988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社区工作者岗位:18岁以上、35周岁(含)岁以下(2005年8月31日至1988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内的;
5.本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7.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辞退、开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9.在2023年6月30日后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将户籍迁入夏河县的。
三、优先招聘及加分情形
1.辅警招聘,对授予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和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司法协理员招聘,对通过司法考试持有A、B、C级证书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2分、1分。
3.社区工作者招聘,对持有社会工作者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证书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2分、1分。
所有加分项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全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仅限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仅限警务辅助人员)、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夏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he.gov.cn/zfxxgk/fdzdgknr/yzjlm/gsgg1.htm)和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
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s://ks.gszhaopin.com)后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小于10-2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要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上传附件
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除外)、退伍证(退伍军人相关证件)、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夏河县内的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上传有效期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等及笔试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附件务必为正位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证件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应注意报考时限,因最后一天报名,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8:00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下午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如打印中遇到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主。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内容:辅警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司法协理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社区工作者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综合知识》。
5.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通过夏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9时--下午18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指夏河县政府统办楼1号楼2楼212室进行资格复审:准考证、《夏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辅警、司法协理员、社区工作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除外),退伍证(退伍军人相关证件)、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夏河县内的毕业生)等及笔试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复审时将对辅警岗位报考人员的视力、辨色力、身高等进行筛查,达不到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能测试(仅限辅警岗位)
通过辅警岗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1.测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8时。
2.测试地点:具体以资格复审时通知地点为准
3.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体能测试其中一项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试不达标。
(六)面试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辅警岗位以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其它岗位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7时30分开始。
4.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拟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仅限辅警岗位)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政审人员。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夏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招聘的相关情况,办理招聘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招聘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从而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夏河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司法协理员及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此次招聘人员均不占编制,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上岗前由各用人单位集中开展不少于5天的培训。
六、工资待遇及保障
招聘人员工资、“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保障正常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物品和装备。
1.辅警月薪5000元(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等);司法协理员月薪4500元(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社区工作者3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五险”单位缴费部分)。
2.所有聘用人员享受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列入当年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聘用人员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理。
3.所有聘用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4.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允许报考各级各类公开招考考试。
七、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期间的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夏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he.gov.cn/zfxxgk/fdzdgknr/yzjlm/gsgg1.htm)和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按时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要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32672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41-7121931
监督电话:0941-7128852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夏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
司法协理员及社区工作者人员职位计划
夏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司法协理员及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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