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祁门县县直机关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面向全县乡镇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比选30名工作人员(公务员18名,参公人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公务员(参公)岗位报考者需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岗位报考者需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乡镇机关及派出站所科级干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事业单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比选公告自2023年9月21日起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 至2023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祁门县县直机关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处理。
2.报名需事先征得所在乡镇党委同意。同意报名的,各乡镇党委要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基层派出站所人员报名需事先征得其主管部门同意,各主管部门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1日下午5:30前交到以下办公室(公务员及参公岗位报名表交到县委组织部三楼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4506968;事业单位岗位报名表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梅城大道康宁楼五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4503184)。
4.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方式,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20人进入面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为保证比选人员的质量,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差额确定,不足比例的,等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比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比选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岗位的适合程度,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确定考察合格的拟比选人员。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比选人员名单,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比选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比选资格。比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比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比选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比选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事宜
本次比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06968(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559-450318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7693(县纪委监委)
上述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祁门县县直机关公开比选公务员(参公)岗位表.xlsx
2.2023年祁门县县直机关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2023年祁门县县直机关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祁门县委组织部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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