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就业服务力量,不断提升我区就业创业水平,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西安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须经人社部门认定);
2.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8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工作所需的文字编排和处理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5.特别说明:曾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包括原协理员)和目前在职公益性岗位不得报名;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劳动保障协理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末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工作地点
西安市莲湖区
五、福利待遇及相关政策
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西安市莲湖区宏府安定广场4号楼4单元301室。
2.报名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1寸);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户主页);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内);
(6)《就业创业证》(有效期内),有“就业援助情况”认定标注(经人社部门认定)。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00)。
5.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88648377-176、87312685(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三)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及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相关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
(五)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分。其中,笔试占40%(满分100分)、面试占60%(满分100分),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拟聘用人员半年内进行过体检,则体检报告视为有效。
(七)公示
1.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应聘环节的。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二)被聘用人员须接受工作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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