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肃省武威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28人
一、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市教育局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组成2个引才工作小组,分赴6所部属师范大学召开推介招聘会。召开招聘会的时间和地点由引才工作小组与各高校衔接后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且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引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武威市市直学校公开引进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和《武威市市直学校公开引进公费师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三方协议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引才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
引才工作小组在专场招聘会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测评方式。面试测评每人用时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应聘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测评,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成绩。
(三)初选及考察
引才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现场公布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参加引才工作小组组织的考察,主要考察初选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学校、院、系处分(且仍在处分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签约
引才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及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择优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现场签订拟聘协议书和三方协议。
(五)资格复审及体检
签约人员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及时到武威市教育局报到并参加武威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标准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体检不合格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无条件解除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
(六)公示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无条件解除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后提请党组会议审定。被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聘用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执行。
五、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占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2.引进的公费师范生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政府津贴。
3.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在武威购房,由财政一次性发放7万元购房补贴。
4.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享受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周转公寓无法满足需求时,5年内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5.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公费师范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6.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就读学校。
7.引进的公费师范生所在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评聘职称。
六、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935-2212760
招聘监督电话:0935-2212221(武威市人社局)
0935-2232836(武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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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威市市直学校公开引进公费师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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