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台州临海市住建局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3日,原文如下: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
单位 | 选聘人数 | 岗位 类别 | 年龄 要求 | 专业要求 |
临海市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 1人 | 专技岗A | 35周岁及以下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法律类 |
临海市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 1人 | 专技岗B | 35周岁及以下 | 土木类、土木工程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城乡规划学类 |
临海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 1人 | 专技岗 | 35周岁及以下 | 土木类、土木工程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城乡规划学类 |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
4.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5.学历、学位要求: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大楼27楼2708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76-85382533)。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证件照等材料的扫描件放入文件夹,每份材料空白处本人签名,所有材料打包后命名为“公开选聘+姓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hjsjlqj@163.com,并致电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76-85382533)。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五、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一)资格审查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本人放弃考察的,可视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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