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北保定定兴县引进在外地工作公务员回定兴工作20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环雄安乡村振兴示范带”,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引进在外地工作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回定兴工作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拟在省内引进有志服务定兴乡村振兴、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0名。
二、资格条件
1.本人为定兴县外工作的河北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人具有定兴县常住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者高考生源地为定兴;②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定兴县常住户籍;③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本县工作并缴纳社保的。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应在县(市、区)委具有直接管理权限的单位工作。
6.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7.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
三、不符合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编造信息、材料的;
5.调动期间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的;
6.其他不符合调动的情形。
四、安置原则
按照择优引进、空编安置、人岗相适、服从组织安排的原则,全部安排在环雄安乡镇工作。调入的科级公务员,原则上保留原职级待遇。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ingxing.gov.cn/、定兴县委组织部“定兴组工”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外地公务员回定兴工作申请表》,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定兴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县委大楼427房间)报名。
3.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外地公务员回定兴工作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本人书面申请;②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能够证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⑤近三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⑥编制卡复印件或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⑦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
报名资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回引资格。
(二)资格初审
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负责对年龄、学历、身份、年度考核、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县编委办负责对出具的在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审核档案,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不能按时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联系单位:定兴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县委大楼427房间)
联系电话:0312—692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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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兴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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