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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四川广安教师招聘40名公告

2023-10-31 15:12:52
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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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8:30至10月11日18:00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件《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2023年10月7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其责任自负。

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0月7日,累计在相关单位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在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5.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3年10月7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8:30至10月11日18: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电脑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后期使用。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未通过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审查单位对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进行的初审结果,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2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0月11日—10月12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广安市各县(区)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县(区)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广安市人社局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须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部分卫生类职位的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到2:1(详见《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因实际缴费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职位,不愿意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10月24日8:3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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