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整体素质,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班玛县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要求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班玛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公安辅助勤务、治安巡逻等辅助性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昼间或夜间路面巡逻。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政审、递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为青海省户籍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男性);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3.报考班玛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9日至2005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4.具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及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报考者达不到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6.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录用后服从分配。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18:00截止
2.审核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18:00截止
3.缴费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7日18:00截止
4.报名方式1(电脑端):
网址:http://xbzpw.ikaowu.com
5.报名方式2(手机端):
注:报名审核是否通过及缴费等事宜均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6.报名相关要求:
考生必须如实上传以下资料(高清照片即可):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户口本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④学历证书;
⑤退伍士兵证书;
7.报名费用:100元/人
(电脑登录/网上缴费,网址:http://xbzpw.ikaowu.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环节,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须提交上传报考条件所需的相关高清照片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27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报名资格。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报名资格。
三、笔试科目、面试形式、体能测试、开考比例、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权重
所有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二)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科目一: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8:30-10:30)
科目二:
公安专业基础知识(10:30-12:00)
笔试地点:西宁;笔试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
准考证打印:考前5天左右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即可(打印网址:http://xbzpw.ikaowu.com)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成绩查询等后期所有事项均由“班玛县公安局”和“西部智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以上公众号,以免错过重要考试信息。
(三)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所有职位开考比例为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有关要求和工作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加分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29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西宁;资格审查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若招聘职位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体能测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总和结合实际划定。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体能测试地点:西宁;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环节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地点:西宁;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体检地点:西宁;体检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公示)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政审地点:西宁;政审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政审结束后,班玛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3-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及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年限晋升辅警级别一次,并落实相关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四、加分事项
1.退役军人在笔试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公安院校毕业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以毕业证院校为准)。
注: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五、注意事项
(一)递补
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按照1:1的比例确定替补。
(二)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学历
此次招聘的16名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以前。
(四)专业
此次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
(五)参加笔试需携带的资料
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考前5天左右登录报名系统即可打印);
(六)特别提示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入场,切勿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文明应考。考生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录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录条件、考试要求,自愿报名,报名成功(含缴费)后,岗位不可再次选择,报名费一概不退还。准确选择报考岗位,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3.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公开招录过程在班玛县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进行,对在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招录环节有序进行。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班玛县公安局”和“西部智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本次招录政策由西部智聘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热线:18935685188
咨询时间:09:00-12:00,14:30—18:00
2023年9月29日
西部智聘网
附件:
1.班玛县公安局2023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计划表
附件下载:https://mp.weixin.qq.com/s/08jvy9is_VT1vCm-GfC3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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