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广安岳池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原文如下: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岳池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省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岳池县管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23年10月14日(报名首日)前在岳池县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岳池县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三)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10月14日(报名首日)前在岳池县连续任职满两届且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岳池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可放宽到40周岁。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工作经历的人员(含试用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0月14日(报名首日)。
四、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18:00。
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 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联系电话:(0826)5244220。
(二)提交资料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职位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岳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基层服务单位和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23年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士兵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退出现役相关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连续两届的任职文件、服务社区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表现优秀的证明、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四)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在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递交费用减免申请材料。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须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大于该职位招聘名额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或不能调剂的,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进行公示。
2.笔试科目。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以上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照不高于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2.面试登记及缴费。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并交纳面试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面试登记确认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和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登记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登记确认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四)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体检具体事项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驻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5890186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0826)5222700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5245966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附件1.岳池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岳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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