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事业单位分类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乌鲁木齐沙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二、资格审查安排
2023年10月9日(周一)—10日(周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资格审查日程安排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前认真阅读《公告》,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
4.《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5.《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
6.《准考证》(报名网站下载);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
8.符合笔试其他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无法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取消加分分值后重新排名。
(四)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公告》规定,给予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需递补时,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安排将于2023年10月16日(周一)18:30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期间拨打)详见附件1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资格审查日程安排表.xls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资格审查表.docx
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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