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市申扎县人民法院补招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3名,原文如下:
根据中央、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西藏自治区高院下发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保力量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申扎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力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申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申扎县人民法院补录聘用制书记员1名,申扎县人民法院雄梅中心人民法庭招录1名聘用制书记员和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共3名,从事与审判、执行、司法警务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正确率符合要求;
(三)报考人员为申扎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法学、文秘、双语翻译专业生优先)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性别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8.具有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审判、警务辅助工作的;
9.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00至 12:30,下午15:30至18: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到申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地址:申扎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3楼;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填报《申扎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报名表》(下载附件或报名期间内可到申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另: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证明的,须一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申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于2023年10月11日18:30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0月11日在西藏那曲申扎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
此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参考书,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00至18:00)到申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考试总成绩计算,书记员岗位加试计算机技能文字速录测试,司法警察岗位加试体能测试。
1.笔试科目(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30至12:30;
笔试地点:申扎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笔试内容: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笔试内容均为综合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水平、藏汉双语翻译)。
2.加试科目(100分)
(1)聘用制书记员
加试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下午16:00至17:00;
加试内容:计算机技能文字速录测试;
加试地点:待定。
(2)聘用制司法警察
加试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下午16:00至17:30;
加试内容:体能测试;
加试地点:申扎县人民法院院内;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能力测试+书记员岗位技能、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总成绩(200分)×6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拟进入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被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西藏那曲申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内容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应急处置能力;
(4)面试要求: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政审
1.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考生在考察前须填写《申扎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总成绩公示后,合格人员体检工作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拟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申扎县人民法院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申扎县电视台、网信申扎、申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申扎县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一)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薪酬由基础工资、等级津贴、工龄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构成。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基本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三类区是基本工资的1.3倍为4550元、四类区是基本工资的1.6倍为5600元),绩效考核奖金1000元/月(含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4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60%待年终绩效考核后按考核等次结果一次性发放),等级津贴、工龄工资、五险一金另行制定;(注:本院聘用制绩效奖金按年底绩效考核分档次发放)
(二)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不占用我院政法专项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申扎县人民法院负责。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陪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5600元/月,不购买五险一金。申扎县人民法院对试用期内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时至少预留2个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中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申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17363588889;17711905666
监督举报电话:0896-3682800(申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那曲市申扎县岗桑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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