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四十周岁(1982年10月9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angyuan.gov.cn/)、报名网站(https://ty2023fj.ibaoming.net/)、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由汤原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0日16:30。
3.报名网址
https://ty2023fj.ibaoming.net/
4.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8日8:30-10月20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9日(含)。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网址:https://ty2023fj.ibaoming.net/)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6.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4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8:30至2023年10月21日16:30。考生报名成功将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https://ty2023fj.ibaoming.net/的通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汤原县公安局联系。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30%),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另行通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2)上签字。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政治考察
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前培训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交通法等。
六、待遇
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人员工资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执行月基础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2500元,缴纳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七、相关事项提示
1.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受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本公告由汤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54-7636018;0454-7387003
监督电话:0454-7636015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汤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汤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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