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金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3人(文职辅警8人,勤务辅警75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23年10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应聘辅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类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勤务类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相应放宽。
6、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11日0时—10月18日24时。
http://jzzjf.gaj.jinhua.gov.cn/jhga/index(建议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10月19日0时—10月20日12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10月20日12时—10月20日24时。
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10月20日24时前改报其他职位。再次报名人员于10月21日12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基本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改报。
(四)资格复审
时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2楼(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金华市外户口还须携带相关居住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五)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公共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心理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交警支队、特警支队、监管支队、看守所、监察留置所、轨道分局勤务辅警岗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上述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1、报考交警支队、特警支队(无人机岗位)、监管支队、看守所、监察留置所、轨道分局勤务辅警岗位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
2、报考特警支队攻坚突击、处突防暴队员岗位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并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七)面试(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文职岗位辅警按招聘计划数1:8进入面试(技能测试),勤务岗位辅警按招聘计划数1:10进入面试(技能测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特警支队攻坚突击、处突防暴队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金华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实习期(含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各岗位年收入为8.5万-10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起,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公安局招聘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金华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金华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金华市公安局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实施规则及标准.doc
附件3:金华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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