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选聘教研员14名方案,原文如下:
为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专业精深、科目齐备、年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23〕12号),及市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乌拉特后旗实际,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教研员选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01、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02、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公开选聘工作各环节工作,成立乌拉特后旗教研员选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杜慧军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生格巴特尔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丽琴 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
成员:
王永丽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王 峰 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许建军 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
乌日图木仁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要研究解决选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办公室主任由王永丽兼任。
03、选聘计划
1.专职教研员科目及名额:(共3人)
中学数学1人、中学英语1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
2.兼职教研员科目及名额:(共11人)
中学:物理1人、生化1人、地理1人、历史1人。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1人、信息科技1人、劳动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德育教研员1人。
小学:科学1人 。
04、选聘范围
我旗一线教师,年龄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05、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现在教学一线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满10年,教学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4.具有课堂教学指导能力,课题实验研究能力。市级(含)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优先。
5.选聘对象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且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6.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06、待遇与要求
旗教师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被聘为专职教研员的,将成为教师发展中心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满被聘为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关系和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教研工作,予以兼职补助。教师发展中心为教研员充分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为优秀教研员提供旗内外展示的平台。
07、选聘形式
本次选聘采取“自愿报名+学校推荐”的方式,在乌拉特后旗教研员选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面向全旗进行选聘,最终录用结果以领导小组意见为准。
08、选聘流程
1.上报初审阶段
各学校一线教师本着自愿原则填写报名表,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报送乌拉特后旗教师发展中心。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联系人:乌日图木仁(13947388289)
2.考核评议阶段
由乌拉特后旗教研员选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3.签订初聘协议阶段
通过考核评议的人员确定为专兼职教研员初聘人员,并公布名单,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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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教研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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