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西朔州平鲁区事业单位及大学生到村工作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平鲁区计划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生、委培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须在2023年10月12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我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2日。
享受过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人员不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八)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的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3: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转入一般性岗位。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十)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平鲁区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鲁区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inglu.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inglu.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平鲁区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平鲁区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24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0月24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平鲁区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于10月27日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同时开启改报名通道,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10月29日17: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名过程中如遇网站技术问题请与电话:0349--6062501联系解决。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10月29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费用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命名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rs6058102@163.com邮箱,联系电话:13663405511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电话:0349--6062501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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