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武威市天祝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名,原文如下: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23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3名。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红绿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或低于标准体重15%。
6.天祝户籍或天祝生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论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方案所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
(三)加分项
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天祝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信访会议室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2023年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
2.《2023年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一式一份;
3.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报名时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身高、体型、身体外观、有无纹身及肢体功能障碍等进行初步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上对笔试成绩进行公布。
(四)体能测评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5.体能测评内容为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低保户家庭成员,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按以上方法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为1000(800)米跑,在合格成绩内用时短者优先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3.建立后备补录人员库,名额50人(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补录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武威市公安局、武威市人社局、武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所有考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2.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935-3121553(天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935-5825013(天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附件:
附件1:2023年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3年天祝县2023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doc
2023年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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