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六个配套细则有关规定,安康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5名警务辅助人员。受安康市公安局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5.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3年10月12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退役士兵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合同服务期不满1年的安康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聘用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安康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s://gaj.ankang.gov.cn)、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lrencai.com)、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及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hlrc-0310)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
2.报名网址:
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89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至2023年10月26日24:00;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附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红底);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后放同一页上传);
③户口簿(集体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拍照后放同一页上传);属报考岗位限定生源地的(户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有效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拍照上传);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拍照上传);
④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在报名登记表内填写有效的学历信息在线验证码,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符合面向“退役士兵”报考岗位的人员,须上传退役证原件电子版;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至2023年10月27日18:00。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确认提交或审核时限内审核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报名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8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缴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或缴费信息错误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市直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市、区)单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招聘岗位为基层中队,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日8:00至11月3日24:00;
2.打印网址:
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89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考试范围: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公安业务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11月中旬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七)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退役士兵岗位单独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及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②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应聘人员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3年10月12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系安康市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服务期满1年)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4.如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该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八)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测评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4.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放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该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十)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十一)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缴纳;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该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聘用方式与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关系,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聘用人员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如在服务期限内离职,需承担用人单位相应(招聘、培训等)的经济损失。在服务期限1年内的员额辅警,不得参加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考。
(十五)调剂
招聘单位可视招聘岗位录用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安排以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三、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中、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各招聘单位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事项均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
(六)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915-8185989,0915-818596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特别提醒: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康市公安局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安康市公安局全程监督,其他媒体平台转载转发此次招聘信息时,请原文转发,若出现断章取意或歪曲事实的恶意删减拼接等行为,我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看附件:
1.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2023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下载:https://mp.weixin.qq.com/s/achcVgrP6vgHA38CMDlptg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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