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宿迁市宿城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招聘20人公告,原文如下: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招聘专业人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宿城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0月2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其他情形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宿城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2960323);
8.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2023年10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10月19日-10月26日期间9:00-12:00,14:00-16:00;
4.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7日12:00;
5.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6)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在网上缴纳费用100元。未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区人社局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527-82960398。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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