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屏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其中勤务辅警5名、留置看护辅警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屏边县公安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共4个岗位23人。其中,巡特警大队21人,湾塘派出所、新华派出所各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用工方式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对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标准
1.勤务辅警:试用期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人每月3500元(含“五险”)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
2.留置看护辅警:试用期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险”)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执行看护期间每天(一个工作日)补助100元;食宿自理。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3.年龄范围:原则上18周岁至3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未满18周岁,一律不予报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明显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等;熟悉电脑、软件开发、会讲本地少数民族语言、高学历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以下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屏边县公安局政治处302室。
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屏边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优先招聘证明材料等证件材料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1份(存档)。
2.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
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组织进行测试。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团队协作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地点:屏边县公安局行政会议室
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屏边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屏边警方”上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三)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屏边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屏边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3-3229039
屏边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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