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惠州市教育局赴高校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205名公告,原文如下:
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大湾区面积的五分之一。下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常住人口606.6万人。
惠州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坚定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生命健康“2+1”现代产业集群。2022年,实现年度地区生产总值5401.2亿元,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一。工业总产值在2021年破万亿,在跻身广东省第五个“万亿工业大市”的基础上,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11122.22亿元,同比增长10.1%。多项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10-11月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春、西安等地公开招聘205名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
10.年龄、工作时间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1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武汉场)(长春场)(西安场)(广州场)。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岗位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聘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考察合格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70分,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一)报名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计划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春、西安等地设置考点,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的1个职位。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时间。
武汉场:2023年10月20日8:30时至10月26日17:30时止。
广州场:2023年10月26日8:30时至11月1日17:30时止。
北京场、西安场、长春场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出现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现场验证中需提交)。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分别于以下时段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1.武汉场:10月26日晚上20:00时开始至10月27日上午11:00时结束;
2.广州场:11月1日晚上20:00时开始至11月2日上午11:00时结束。
操作方式: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有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笔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应聘者在考试前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笔试、现场资格验证、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验原件)。
(五)笔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内容:主要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以闭卷形式进行。
2.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并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
3.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规定时间前填写《应聘者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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