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关于安排2023年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西教体发〔2023〕103号)和《关于安排2023年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西教体发〔2023〕13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西吉县域内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岗选人、人岗相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德才兼备,五官端正且有亲和力,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延缓提交。
(七)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或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
2.报名条件: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无犯罪证明原件。
3.报名地点:西吉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教务处。咨询电话(摆老师 13895449382 王老师 15379598255 马老师 13007946983 )。
(二)面试
1.面试地点:西吉县兴隆镇第三幼儿园。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弹唱、舞蹈、绘画任选其一,并进行现场答辩。
(三)录用
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用,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录用者上岗时间,试用期一个月。凡聘用到我校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调配。
四、不得参与招聘情况
(一)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二)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安排2023年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西教体发〔2023〕103号)和《关于安排2023年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西教体发〔2023〕131号)文件执行。
(二)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西吉县兴隆镇中心小学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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