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对人才的需求,配齐配强引航站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自筹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海南省海域唯一的专职引航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并接受国内航运公司的申请,对进出海南各港的国内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引航有关的港口和航道工程项目研究、船舶抢险救助、引航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详见《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 报考人员年龄条件详见附表;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一个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及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和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8:00-11月1日17:30。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日17:30停止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3年11月3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报名网站:
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844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 0985(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了解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清单材料如下。
(1)如实提供个人简历,填写提供《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在同一个页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核准及聘用手续。
(5)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模)。
4.报名须知
(1)每一个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4)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为准,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已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则应当在报名中如实填写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商讨确认是否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5.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拟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招聘(专业)岗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招聘(专业)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党建文秘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党建基本知识、党务知识、文秘工作等。
人力资源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诉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题目重点测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网站发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招聘单位另外选择的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陪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外调座谈等方式,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经考察,应聘人员被确定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我站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站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聘用与管理
聘用人员与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必须要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办理调动和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录)。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纪检监督电话:0898-68682625。
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电话:0898-65350106。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898-65336895。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联系部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8682625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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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船舶引航站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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