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见习社区工作者1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00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结合嘉兴路街道工作需要,根据《虹口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虹委办〔2015〕4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名、见习社区工作者12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社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已于2023年6月10日参加过“虹口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部门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笔试”,获得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且目前未被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招聘简章》。
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招录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嘉兴路街道2023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见习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提交。(请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以第一次提交信息为准!)
《嘉兴路街道2023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见习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四、招聘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招聘分为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四个环节。
(二)根据考生“虹口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部门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本次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范围,并发放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未及时查收、回复面试通知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体检和政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四)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五)通过面试、体检、政审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宜
(一)年龄计算以2023年1月1日为准,如:报考人员年龄上限为40岁及以下,是指在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招录过程中,凡发现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本次报考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电话:65077873
原文标题:2023年下半年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社区工作者、见习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ceOMh2u-2p3ZGF5H1Bi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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