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深圳坪山区教育局面向24应届生教师招聘若干名公告长春考点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赴长春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春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条件对所学专业或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有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方向方可报考,并提供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本科、硕士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10月21日9:00-10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坪山区教育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psqjyqz2023.htirc.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报考者应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
5.学历学位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
6.学籍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学籍验证报告;
7.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采取线上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线上资格审查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11月2日-11月3日,上午9:00-下午4:00。
各岗位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确定,请及时关注短信及考生群的相关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
(四)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评。
2.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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