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1日11:00至10月27日11: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见《2024年温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北京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符合其中一条)
1. 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 毕业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高校(附件3)硕士研究生。
3. 毕业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39所重点高校(附件4)2024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5. 持有选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普高学科教师岗位(编号01—22)要求持有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编号23—25)要求持有普高、中职或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温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岗位(编号26)对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报考岗位编号为01—25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 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⑷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enzhou.gov.cn)等网站,以及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21日11:00至10月27日11:00
考生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网址:https://rczp.wzer.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名表(附件6)、简历和视频等(附件7)。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三)现场确认和综合比选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至12: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邱季端体育馆二层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各用人单位结合前期沟通和现场面谈等情况,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对考生进行综合比选。
(四)确定考核人选
经综合比选后,各用人单位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确定为考核建议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即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2:1。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将取消相应岗位数,具体开考岗位和取消的岗位数,将在温州教育人才网上公布。考核建议人选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正式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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