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及八部委联发的《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毕业)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苍南县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2.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从苍南县(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下同)应征入伍的,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于2023年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
2.从苍南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退役后恢复学籍继续就读,于2023年度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上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现场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11月1日17时
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219室)。
报名材料:
(1)《苍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023年退役(毕业)大学生士兵报名表》1份(见附件1,须经县人武部审核盖章);
(2)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苍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023年退役(毕业)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cnshiyeke@163.com。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11月3日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55.188.2:8080/onLogin/Index),进行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219室,经核实后免除其考试费。
3.确定招聘计划数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每满10人,增加1个招聘计划数,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4.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11月10日17时
领取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311室);
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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