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警务工作需要,大田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一环节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二、工作岗位
1、接警员,1名,限女性,面向指挥中心;
2、勤务辅警,1名,限男性,面向城关派出所;
3、勤务辅警,1名,限男性,面向石牌派出所;
4、勤务辅警,1名,限男性,面向建设派出所。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按报名之日计算)。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较高强度的警体技能训练,能适应夜间值班,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警察院校毕业、退伍军人,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常用软件的操作技能、具有C1及以上驾照者、有文字功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④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⑤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⑧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⑨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用工性质:编外用工(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制。
2、指挥中心接警员薪资待遇按照大田县公安局辅警工资核定标准执行,各派出所辅警薪资待遇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工资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下午下班前)。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
2、报名地点:
联系方式见原文。
3、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②现场填写《大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大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报名情况视情组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根据拟录用情况,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其他
本次通告未尽事宜由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石牌派出所、建设派出所和政工室负责解释。
大田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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