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浙江省苍南中学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浙江省苍南中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具体岗位及要求
二、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高校名单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39所高校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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