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市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见公告
笔试时间:见公告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15家事业单位,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2023年10月31日,其他岗位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2023年11月2日。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周三)9﹕00~10﹕00;
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2)其他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16幢教学楼1楼中厅。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技能测试。
时间:2023年11月1日13﹕00;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2.所有岗位笔试。
时间:2023年11月3日14﹕00起;
地点:另行通知。
3.所有岗位面试。
时间:2023年11月11日(周六);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赴浙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四、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
②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师范类毕业生;
③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毕业生;
④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年龄为18~30周岁(1992年11月3日到2005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学历要求:初中语文、初中英语、高中语文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小学岗位、其他初中岗位及其他高中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师范类学生可以报考计划内所有专业匹配的岗位。
5.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计划》(附件1)。
6.教师资格证要求及普通话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笔试合格成绩单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2023年11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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