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5日,下午15:00-16:30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我区定于2023年11月上旬赴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80名。详见《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场)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三、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境)外高校的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专业对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所学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以本科学历报考者,要符合在大学期间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8.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9.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1.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综合素质评估、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考意向登记。
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网址:fsgmjy2024.zhaopin.com)进行网上意向登记,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网上报考意向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6:00(24小时开通)。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本次招聘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前,考生需提前如实填写好《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按《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好纸质报名材料在现场提交。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职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笔试和面试(授课)。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综合素质评估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8倍比例,小学职位(含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在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招聘职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笔试人员。若同一职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笔试环节。招聘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话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对象:经综合素质评估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5日,下午15:00-16:30。
(3)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能力等。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小学职位(含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按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面试人员。若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时间请留意“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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