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公开招聘6名教师
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为高级中学初级以上教师岗位,招聘岗位共6个。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新聘中学教师,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聘用到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新聘中学教师,聘用到初级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新聘中学教师,聘用到中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必须在高级中学从事教学5年以上,其中至少要有1年任教高三经历或竞赛主教练(总教练)两年以上经历;或者从事高中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且指导的学生获得过国家奥林匹克竞赛金牌以上奖励;国际部招聘教师需要有海外学习、培训或带考经历,本条各项要求均以单位开具证明为准。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回避
严格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回避的各项要求。凡与应聘人员存在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须主动向单位报告,并不得参与任何与招聘相关的工作。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取消其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2023年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简表》(附件2),将符合应聘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扫描成PDF版,将上述文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15988472@qq.com,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6:00时,逾期提交无效。
五、资格审查与领取准考证
(一)初步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2023年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9日,应聘者请登陆吉林大学主页(网址www.jlu.edu.cn)校内公告栏自行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招生办公室(一楼124)
学校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六、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素养考查和综合考核、体检及政审。
(一)基本素养考查
1.笔试科目:教育教学相关理论及实践设计。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定于11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计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4.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我校根据用人的总体原则,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及报名情况,参考笔试成绩,按照1:8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人选。
5.公示:11月16日我校在吉林大学主页(网址www.jlu.edu.cn)公示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事项,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综合考核
1.我校综合考核包括:量化考核、试讲、述职答辩,具体考核内容见具体通知。
2.我校负责通知进入每个环节考核的人员及有关事宜并进行公示。
(三)体检与政审
1.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我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对于通过体检及政审的考察人选,经我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我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报送吉林大学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吉林大学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管理
新聘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与吉林大学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首聘期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三年,并由人事代理方式转为吉林大学直接管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可续聘三年,继续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吉林大学不再聘用。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与吉林大学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吉林大学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主页(www.jl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498622
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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