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青岛平度市公开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5名简章,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平度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人(详见附件1《2023年平度市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报考时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海外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汇总表》);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学历及教师资格等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均须在2023年11月1日前取得。
(二)其他情形:
1.平度市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当地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被聘用后,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缴费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招考招聘公示”专栏发布的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平度市北京路379-5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A区145会议室)。
具体办法和要求: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3年平度市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与学历证书的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pingdu.gov.cn/)打印)、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还需现场手写无业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平度市外公办学校教师报考的,须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平度市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予以公告。
(二)现场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按规定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未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平度政务网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需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四)笔试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成功后,现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不予收取本次笔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3.本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期间,将通过平度政务网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下午4:00,11月2日—3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4:00分别公布。
(六)面试资格复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到指定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或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经复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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